产生的年代:
“观音龙灯制作技艺”自新中国诞生后新建置县城就以存在,距今已有60年的历史。流传于米易县攀莲镇观音村一带。
分布区域:
“观音龙灯制作技艺”流传于米易县攀莲镇观音村一带,距县城15余公里。
基本内容:
攀莲镇观音村村民,自古以来,每逢民间传统节日,以及庙会、灯会,都要挂灯结彩,耍龙灯、滚龙灯的风俗习惯,代代相传的龙灯制作技艺都有其古代固定模式和内涵。
观音龙灯制作工艺:龙灯分为龙头、龙骨、若干龙身、龙尾。全部用篾竹扎制而成,再用布做龙衣。从龙头到龙尾,用彩色颜料绘制而成,用金纸剪贴完成。夜间耍龙灯,过去在龙身断上点上蜡烛,现在用电灯照明。也可用烟火代替,制作“火龙”。
基本特征:
观音村龙灯制作,从龙头、龙骨、龙身段、龙尾。全部采用“篾竹”扎制而成。全部是观音村村民手工制作。它是观音村村民精神文化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,代代相传。它是观音村村民自我娱乐、自我表演的传统特色活动。
基本价值:
“观音龙灯制作技艺”是从深厚的传统文化中沉淀形成的米易县独特的民间文化结晶体。显示出米易县观音村当地人民群众的文化形式,具有深厚的地方文化特色。我们要利用好、保护好、发展好这些文化资源,这样才能更好、更快的发展米易县的特色文化产业。
名录级别:
该项目已被米易县人民政府公布为“米易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”。